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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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钱牌楼街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1-29     浏览:


项目名称

安庆钱牌楼街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

GC-AQ-2023-263

招标人

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毕先生

联系方式0556-5900015

最高限价

人民币:19077965.94元

其中暂列金额(含税):893800.00元,暂估价(含税):1900306.00元

代理机构

安徽智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8-8号(市农科所西边楼六楼)

    0556-520029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3年11289时00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情况

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安徽天鑫福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常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牵头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

成员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工期

150日历天

  

牵头方: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菱湖南路新城吾悦广场B1幢1823室

成员方: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下新河集镇湖滨路18号

投标价(元)

人民币:17182188.46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8938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1900306.00元

项目经理

周永涛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32212143730

技术负责人

朱元杰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四期)(南大街街道)外立面整治工程一标段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二期)南大街街道外立面整治工程一标段(吴家场公寓、城中苑、东头村社区散居楼、文亨花园、碧霞弄1弄、广化里、文亨花园散居楼)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安徽中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君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牵头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

成员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工期

150日历天

  

牵头方: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长风乡柘林村向阳组4-1号

成员方: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6栋3楼

投标价(元)

人民币:17186709.94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8938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1900306.00元

项目经理

黄超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512006200700460

技术负责人

罗聪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茶店子东西正街特色街区打造工程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涡阳县向阳大道一期 800 米沿街立面改造

第三中标

候选人

  

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工期

150日历天

  

合肥市庐阳区潜山北路 16 号

投标价(元)

人民币:17180662.23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8938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1900306.00元

项目经理

祁义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342019202000659

技术负责人

王合明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明珠广场综合整治工程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阜阳市颍州区文峰路及清河路遗漏增补项目示范街综合改造工程EPC项目

公示时间

2023年1129日至2023年124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556-5200290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5991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